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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本科学生 (2016级及以上)单项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5日 22:26    点击次数:466

各位同学:

 为更好地激励引导学生德才兼备、全面发展,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有特殊才华的学生予以表彰鼓励,现根据《太阳集团tcy8722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山大学字〔2011〕14号)启动2018-2019学年单项奖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具有太阳集团tcy8722正式学籍的全日制2016级及以上年级本科生。

二、奖项设置

 单项奖包括研究与创新奖、社会实践奖、社会工作奖、文体活动奖、海外学习奖、第二校园奖、学习优秀奖。

 三、评选条件、评定标准及名额

 2016级及以上年级学生各单项奖的评选条件、奖励标准及评选名额见附件1(其中社会工作奖及社会实践奖名额分配见附件2);

 四、评审程序

(一)组织申请。请符合评审条件的学生可在“太阳集团tcy8722学生管理系统”(/index.html)进行线上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应申请信息(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3)。其中,申请研究与创新奖、社会实践奖、社会工作奖、文体活动奖的学生在申请后需导出申请表,导出后可适当调整表格样式,要求表格整洁、美观,中间不得有断页、加页,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本人签字后提交纸质版申请表至学院;申请海外学习奖或第二校园奖的学生需提供外出学习期间的成绩单等有效证明材料(请于10月28日下午2-4点将相关材料送到知新楼A1002)。

(二)学院审核推荐。辅导员、院系需按要求完成线上审批及公示,学院会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评选,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予以确认并评选产生奖学金参评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

(三)学校评审。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学工部,学工部收到单项奖推荐材料后,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获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五、注意事项

(一)原则上,2016级及以上年级学生综合奖与单项奖(海外学习奖与第二校园奖除外)不可兼得,学院会严格审核把关。各项单项奖可以兼得。

(二)对于评奖名额未作具体限制的奖项,学院会对申报人材料严格审核,择优推荐。

(三)申请海外学习单项奖或第二校园单项奖的学生,学习时间须在2018-2019学年内,且必须结束海外学习或第二校园学习后方可申报。

(四)申请参评的表彰、奖励及事迹须在2018年10月1日到2019年9月30日期间取得的方可参评。

(五)申报学生在系统中填写的各类获奖等相关情况均需上传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同一项目获奖只提供最高奖项证明材料)。若一项目存在多种证明材料可将证明材料扫描成一份文件上传。若证明材料缺失,可至学院开具相关证明后扫描上传。其中参评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的学生,若有参评论文,需上传论文收录期刊封面、带有作者名字的目录页和正文的扫描件,另需附图书馆文献收录证明;若有参评专著,需上传专著封面及扉页的扫描件。

(六)若单项奖申请表中因奖项名称过长而导致表格格式产生变化,可导出表格线下调小字号以保证格式。

(七)在本次评奖评优系统使用过程中如遇相关技术操作问题,可加入系统答疑QQ群:677412970,有技术人员专门进行解答。

 


【作者:    责任编辑:赵显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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